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深圳市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决定对创业二路道路品质综合提升工程石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创业二路道路品质综合提升工程石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
二、施工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二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石材的生产、加工或销售等;
2.未被列入宝安交通投资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采购方案)
1. 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司印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可不提供);
5.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加盖公司印章;
7. 石材质量承诺书
8.供货期承诺书
9.以往同类工程业绩(格式自拟)。
10.投标人介绍(主要包括投标人的供应规模、生产能力),格式自拟。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工程内容 |
单位 |
1-投标下浮率 |
备 注 |
1 |
创业二路道路品质综合提升工程石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 |
项 |
1.00 |
|
注:
1)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该单价为工地交货价,已包含生产、检验、样板、损耗、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税金、利润、货到工地负责堆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二次装卸费用,还包括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抽样测试、按要求送检、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运输中的安全、损耗费用、装卸费不再另行计算。
2.)结算数量:按采购人和中标人现场代表签认的实际供应材料数量(验收合格)签认结算单。
3)合同单价=采购控制价。
4.结算总价=结算数量×合同单价。
5.采购人如需采购清单外其他规格、型号、颜色等的材料,双方协商定价,签订补充协议。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采购人可组织单项采购。
6.本合同有效期内,固定单价/固定总价不予变更,乙方因特殊情形申请调价的,应取得甲方同意,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合同结算总价= 合同单价*实际结算数量
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现场开标,采用公开招标直接票决法。
2、采购文件包含:招标公告、采购文件,招标方不统一组织查勘现场,有需要的自行查勘。
3、答疑事项:本项目不设答疑。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于2020年12月1日9时30分前,
5、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公路管理中心17楼会议室1709室。
6、投标文件方式:密封投标文件方式递交。
7、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20年12月1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公路管理中心17楼会议室(1709)。
8、定标时间:评标完成后由采购人确定。
9、本次投标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为暂定合同金额的5%。
深圳市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