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现对公司工程队饭堂食品配送供应商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工程队饭堂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工程地点:宝安区
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年12月31日止
最高限价:150.50万元(含相关税票)
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暂定用餐人数 |
暂定天数 |
控制单价/元/天 |
暂定总价(元) |
1 |
工程队饭堂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
127 |
395 |
30 |
1504950.00 |
注:每月结算1次,实际结算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项目应当包括:初级农产品配送和或副食产品和或中餐制售。
2.近三年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3.未被列入长筑公司或宝安交通投资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4.各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和转包。
三、投标文件中包含的内容:含经济、商务、技术三部分,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验收及费用支付
(一)验收
配送物验收以工程队组织的验收人员确认的验收单为准,验收合格确认后进行按实结算,但不得超越每天每人30元的限价。
(二)费用付款
1.按公司资金支付流程审批付款。
2.配送物验收合格,按合同付款条款进行费用结算。
五、本次招标无报名环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采购内容清单、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招标人,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以无记名的方式向联系人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为公示之日起5个日历日。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在集团网站上公布;
(二)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法;
(三)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
(四)报价方式:报投标下浮率,可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字。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
5. 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6. 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及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
七、无效投标的情形:
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采购失败的后续处理
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由于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或通过投标文件的组成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需重新招标。
九、投标截止:2020年 11月 30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深圳市宝安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17楼合约部
十一、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公示1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招标人向其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本项目的中标权。
(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755-27756297
电子邮箱:28613606@qq.com
工程队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38 0270 8247
深圳市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