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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光明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2标KZD-I聚烯烃改性剂AC-13沥青混合料施工专业分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11-17


    我司现对2022年光明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2标KZD-I聚烯烃改性剂AC-13沥青混合料施工专业分包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KZD-I聚烯烃改性剂AC-13沥青混合料施工专业分包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项目的详细情况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2年光明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2标KZD-I聚烯烃改性剂AC-13沥青混合料施工专业分包;

2、工程地点:深圳市光明区;

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务至甲方2022年度养护合同任务实际完成止);

4、采购金额:本次招标采购预算控制金额为:380万元,需采购专业分包服务商1家。最终合同结算金额以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为准,且不超过38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所用的KZD-I聚烯烃改性剂参数必须符合《KZD-I聚烯烃改性剂检测报告》,如投标人为KZD-I聚烯烃改性剂生产厂家,需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如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需提供此类材料采购合同或其与KZD-I聚烯烃改性剂生产厂家的合作意向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5、投标人近三年未被与采购事项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6、投标人未被列入宝安交通投资集团或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7、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标文件中包含内容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

3、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可不提供);

5、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6、在线打印的企业信息查询结果:①基础信息、②行政处罚信息、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④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共四项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操作指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打印“基础信息”等);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8、提供产品合格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提供);

9、提供此类材料采购合同或与生产厂家签订的合作意向书(若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时提供)。

四、本次招标无报名环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招标人,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以无记名的方式向联系人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为公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定标方法:最低价法;

3、报价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编写、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

5、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6、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面、封底和密封条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等。

六、无效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5、投标文件的报价高于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

6、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9、投标文件未通过资格性审查表与符合性审查表内相应内容的。

七、采购失败的后续处理

项目采购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或经评标小组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则需重新组织招标。采购人第二次采购仍为公开招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上午10时00 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公路管理中心17楼1709室。

十、本招标项目于2022年11月22日上午10:00开标,由招标人的评标小组主持,投标人需到场确认中标候选单位。

十一、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招标人向其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10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本项目的中标权。

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张昭洋;联系电话:13632863848;

2、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张海芬;联系电话:18684173961;联系邮箱:1484099102@qq.com                       

深圳市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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