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自招BJ-001
出租方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宝路华顺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观澜汽车站
出租物业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大道548号
出租物业
基本信息
出租面积
100㎡
出租用途
办公或商业用途。
出租期限
3年
免租期限
无。
租金底价
65元/㎡/月。
租金递增幅度
每年按上一年租金基础递增5%
物业管理费
0.5元/㎡/月
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否
注意事项
1、物业不允许用于经营酒店、饮食、加工、仓储、娱乐等用途。
2、除租金外,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网络费、办公室内清洁费、卫生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无优先承租权。
4、其他详见招租文件。
交易方式
确定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现场公开竞价;逐轮公开报价,价高者中标。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观澜汽车站经营班子会审批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如无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告延长5个工作日,如再无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告继续延长一个公告周期(5个工作日为一个公告周期)。延长两个公告周期后如再无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经观澜汽车站经营班子会审批后,可按不低于出租底价90%的价格重新招租。
备注
无
承租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包含且不限于:
1.必须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自主招租可含自然人) 。
2.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4.其他:招租单位按自身招租的物业实际情况进行增加(如经营范围、产业类型及资金实力要求等)
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1月12日下午17:00前
其他事项
1、竞价保证金:办公楼一层7-8号6500元;竞租成交后由承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缴交1个月的租金为水电保证金;租金一月一付,每月1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2、承租方因生产需要额外增加用电容量,可通过出租方向供电部门申请增容,承担用电增容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承租方经营原因需要更换电梯,由承租方负责安装并承担全部费用。出租方收回物业时,承租方安装的变压器和电梯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租赁期间,如租赁物业纳入城市更新规划范围,或遇国家征收土地等情形,承租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搬离租赁物业,如承租方以各种理由不按规定期限搬离租赁物业,视作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招租单位(招租代理)及联系方式
名称
联系人
杨寿金
联系电话
0755-27766693/13537872379
联系地址
网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