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体育场南侧建筑外围地面沉降维修工程等 三个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就宝安体育场南侧建筑外围地面沉降维修工程等三个工程项目劳务分包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 一、 项目名称:宝安体育场南侧建筑外围地面沉降维修工程等 三个工程项目劳务分包采购 工程地点:宝安区 合同期:施工结束止 最高限价:742585.12 元(含增值税专票) 规格及工程量:本价格包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全部施工内容的人工费、辅材、土方清运、机械劳务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等。(详见清单) 注: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采购供应商条件 集团土建类劳务分包服务商预选库内服务商。 三、投标文件中包含的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投标承诺函;(盖单位公章) 3.投标报价,报价单内报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业绩证明;(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施工方案;(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标书)严格按上述顺序装订,不按要求装订视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验收及费用支付 (一)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验收单为准,验收合格确认后进行结算。 (二)费用付款 1.本项目招标为劳务招标,包含除主材石材外人工费、土方清运、辅材、机械劳务费。本合同价包含了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安全文明措施费。 2.劳务分包单位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项目档案、竣工验收资料等工作。 3.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的合同工程进度款一致,经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由建设单位审定后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4.项目实施中发生工程量变更的,变更部分按建设单位审定造价(劳务部分)招标下浮率叠加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5.在施工过程中相关监管单位开出的处罚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相关监管单位每开出一单整改通知书处罚中标供应商2000元,建设单位履约评价不合格处罚中标供应商合同价的10%。 7.此总价含有30000元结算事宜相关费用(结算书编制、竣工资料、竣工图等),中标单位如实施此项,该费用全额支付,若不实施此项,该费用在竣工结算中扣除。 五、本次招标无报名环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招标人,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以无记名的方式向联系人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为公告之日起五个日历日。 (一)采购方式:预选采购,在集团官网及集团土建劳务库微信工作群内发布招标公告; (二)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环节,评标小组按评分表给投标单位打分,按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 (四)采购办按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五)报价方式: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 5.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6.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及标段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 七、无效投标的情形: 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采购失败的后续处理 该项目采购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或经评标小组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的重新组织招标。第二次采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经评标小组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或以上的供应商符合条件,也可以进入定标环节。 九、投标截止:2021年12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深圳市宝安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1412室 十一、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招标人向其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1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本项目的中标权。 (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3530181085
项目经理:梁工 联系电话:13798202688
深圳市层层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评分标准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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