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就集团办公大楼室内装修等四个工程劳务分包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集团办公大楼室内装修等四个工程劳务分包
工程地点:宝安区
合同期:施工结束止
最高限价:3739247.63元(含增值税专票)
规格及工程量:本价格包含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全部施工内容的人工费、辅材、土方清运、机械劳务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等。(详见清单)
注: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采购供应商条件
集团土建类劳务分包服务商预选库内服务商。
三、投标文件中包含的内容:
(一)投标人资信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投标承诺函(盖单位公章);
5.投标报价,报价单内报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人技术标文件:
施工措施、人力资源、机械(具)资源、进度、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应急预案(以上技术标文件格式自拟)
(三)投标人商务标文件: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投标人业绩。
四、采购程序
(一)招标采购小组在集团官网及土建类劳务分包服务商预选库微信群公开报名信息,确认投标的投标人在公示期内(5个日历日)将投标文件密封好送到深圳市宝安区公路局管理中心大楼室1412。
(二)采购办召开采购工作会议,由招标采购小组当场对投标书的密封情况及资信标文件等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完整性及符合性。资信标文件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无效。
(三)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审查其纸质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等是否齐全完整并进行打分。
(四)评标完成后,定标委员会进行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分别在评定标结果确认文件上签字,形成采购工作会议纪要。
(五)采购小组根据会议纪要按流程先公示无异议后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五、采购验收及费用支付
(一)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验收单为准,验收合格确认后进行结算。
(二)费用付款
1.本项目招标为劳务招标,本合同价包含了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人工费、辅材、土方清运、机械劳务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等。
2.竣工资料编制费包含编制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和竣工结算等费用。若未完成,招标人将从结算款中一次性扣除5万元的资料编制费用。
3.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劳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的结算文件经招标人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4. 项目实施中发生工程量变更的,变更部分按建设单位审定造价(劳务部分)下浮23%叠加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5.在施工过程中相关监管单位开出的处罚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相关监管单位每开出一单整改通知书处罚中标供应商2000元,建设单位履约评价不合格处罚中标供应商合同价的10%。
六、本次招标无报名环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招标人,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以无记名的方式向联系人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为公告之日起五个日历日。
(一)采购方式:预选采购,在集团官网及集团土建劳务库微信工作群内发布招标公告;
(二)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环节,评标小组按评分表给投标单位打分,按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
(四)采购办按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五)报价方式: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七、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
5.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6.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及标段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
八、无效投标的情形:
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采购失败的后续处理
该项目采购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或经评标小组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60分以上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重新组织招标。第二次采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经评标小组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或以上的供应商符合条件,也可以正常评定标。
十、质疑和投诉处理
(一)质疑处理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被质疑人应当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质疑事项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本项目采购过程中,质疑由采购人材料设备部负责解释,联系人:曾诚,联系电话:0755-27758408。
(二)投诉处理
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自收到答复之日或者答复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采购人采购监督小组投诉。投标人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采购人采购监督小组收到投标人投诉后,应当即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供应商。不能当场受理的,采购人采购监督小组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投诉投标人。采购人采购监督小组应当自受理投诉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投标人;情况复杂的,经采购监督小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质疑或者投诉处理期间不中止采购活动,但采购人采购监督小组认为确有必要中止的除外。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诉由采购人的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受理和处理联系人:林立学,联系电话:0755- 27755568。
十一、投标截止:2021年10月2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深圳市宝安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1412室
十三、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招标人向其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1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本项目的中标权。
(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3530181085
项目经理:胡工 联系电话:15817286495
深圳市层层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