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自招-BJ004 (宝路华公司)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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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地址 |
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12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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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招租面积为5~313㎡,20个单元共10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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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业、住宅、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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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2~3 年(含装修期),A栋3楼办公室从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其余物业从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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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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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22~112.2 元/㎡(每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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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幅度 |
从合同签订 后的第 2 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租金单价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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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
该物业目前合同即将到期,需要按交通集团招租管理办法及宝路华公司自主招租流程招租,物业限做商业、办公及宿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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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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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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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现场公开竞价;逐轮公开报价,价高者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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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宝路华运输公司经营班子会审批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协议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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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无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告延长5个工作日,如再无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告继续延长一个公告周期(5个工作日为一个公告周期)。延长两个公告周期后如再无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经宝路华运输公司经营班子会审批后,可按不低于出租底价90%的价格重新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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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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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 必须具有中国大陆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分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4.经营范围:商业、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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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1年3月5日9:00时至2021年3月11日18:00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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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1、租赁期间,如租赁物业纳入城市更新规划范围,或遇国家征收土地等情形,承租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搬离租赁物业,如承租方以各种理由不按规定期限搬离租赁物业,视作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2、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整体规划改造提升收回物业,可以按合同条款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单方终止(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90天内无条件搬离租赁物业。甲方除补偿乙方一个月租金标准的损失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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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单位(招租代理)及联系方式 |
名称 |
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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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蔡斌 |
联系电话 |
13808802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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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深圳市西乡大道及前进二路交叉口宝安客运中心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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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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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