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页加盖公章,相关信息以报名时网站查验为准;原件备查;
2.竞价人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竞价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发现竞价人存在欠租或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招租人有权拒绝其竞价的权利。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禁止生产、经营或储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禁止用于粉尘涉爆作业车间。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